共护湘江水域生态
2026-06-08 10:21:4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左爽 | 作者: | 点击量:542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雷力川)6月5日,在世界环境日当天及全国放鱼日来临之际,祁阳市检察院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市湘江流域志愿巡护中心、市民间河长行动中心在祁阳市公益诉讼增殖放流基地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据悉,此次活动共计放流各类鱼苗约9000尾,所需费用从王某刚、顾某军、周某、谢某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产生的渔业生态环境损害修复费中支出。活动严格遵循“科学放生、优质放生”原则,所有放流苗种均来自具有放流供苗资质的水产苗种场,并经水产苗种检疫检验机构检疫合格,确认无病害、不含外来入侵物种,符合国家增殖放流技术标准。

在大家的见证下,祁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蒋利清,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段国华,市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会长李顺秀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渔政执法人员、志愿者、环保人士一起将鱼苗放流至湘江水域。增殖放流过程中,检察官还积极向现场围观群众进行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要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捕工具非法捕捞,否则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祁阳市检察院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多次增殖放流活动,并围绕长江流域“十年禁捕”和水域生态保护任务,深化协作,综合运用刑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刑反向衔接等方式,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并督促其承担生态补偿义务。

下一步,祁阳市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不断完善生态环境行政与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湘江水域综合治理,坚持惩罚与保护并重、打击与修复并举,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合力,共同筑牢长江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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